下料前应根据工艺规程和工序卡核实材料牌号、规格、数量、熔炼炉(批)号。并检查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检查头尾部标记。
下料必须按照不锈钢锻件号、材料牌号、规格和熔炼炉(批)号分批进行,并在工序卡上注明下料个数,以防止有异料混入。如遇材料代用,必须严格按材料代用制度的规定办理代用手续后,方可下料。
下料时,应严格执行“首件三检” (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检验合格并作出明显标记后方可投入生产。
坯料的重量、尺寸公差、表面及端面质量,按工艺规程要求。
下料工在下料过程中,如发现坯料有肉眼可见的缺陷时,应及时报告检验人员或工艺人员,待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下料场地应保持整洁。应按材料牌号、熔炼炉(批)号、规格尺寸分别放置,下好的坯料经检验员检查确认合格并做好标记后,应装箱管理,不得混料。
剩余料应标明材料牌号和熔炼炉(批)号及时退库,严格分类管理。
坯料加热前应检查材料牌号、熔炼炉(批)号、尺寸规格、数量是否与工序卡相符。
坯料装炉前必须清除炉膛内的杂物。在电炉中加热的坯料表面不得沾染油污。
坯料入炉时,应放在工作区内,为保证坯料加热均匀,大型坯料应加垫块,坯料之间应有一定的间距,必要时,应有序排放。
冷锭加热应按相应的“锻件加热通用技术要求”规定加热。
敞焰炉加热时,不允许火焰直接喷射在坯料表面。
电炉加热时,坯料应与发热元件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屏蔽措施防止金属过烧。
对于精锻件坯料的加热,应采用无氧化或少氧化加热方法。
坯料加热温度及加热时间,应按相应锻件的工艺规程要求进行。坯料加热的全过程应做好加热记录,以便归档备查。
坯料加热时,氧化皮的厚度、脱碳层深度应符合锻件工艺要求,坯料加热不允许产生过热、过烧和内部裂纹等现象,坯料因故不能按时锻造,可采取降温或出炉等方法处理,但必须符合工艺规程的要求。
相同加热规范的不同坯料同炉加热时,在炉内必须分区放置,严禁混料。
不同加热规范的材料,原则上不得同炉加热,若确需同炉加热,则必须选择加热规范相近的装入一炉加热,但需采取技术保证措施。
加热不同类型合金的注意事项:加热过铜合金的设备,应先进行除铜清理后,方可对钢坯及其他合金进行加热;加热铝合金坯料时,炉内气氛不允许含硫和含水蒸气;加热钛合金坯料时,炉内不允许有还原性气氛。
坯料加热时的料温,应用测温仪器检测,并做好加热记录,归档备查。
根据不锈钢锻件的材料、形状、尺寸及工艺要求选择相应的锻造设备。不锈钢锻件必须在工艺文件指定的设备上进行锻造。
锻造前操作人员应熟悉锻件图及工艺文件。
锻造前所用工、模具必须采用正确的方法预热至规定的温度。
根据不锈钢锻件复杂程度、材料和工艺要求,选用合适的润滑剂。
坯料在锻造前和锻造过程中应注意去除氧化皮。
锻造时,必须严格控制始锻温度、终锻温度、变形程度和变形速度。
锻造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工序卡进行。并随时注意坯料变形是否正常,如发现折摺、裂纹等缺陷,必须立即采用适当方法加以清除,在不影响锻件质量情况下方可继续锻造。
不锈钢锻件的冷却,应按不锈钢锻件工艺规程规定的冷却方法进行。
锻后热处理应按有关工艺文件进行。可以按生产厂的工艺规程进行,也可按使用厂提出的工艺要求执行,但必须在签定合同时注明。
不锈钢锻件的切边、冲孔、校正温度应根据锻件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不锈钢锻件表面应按如下的要求进行清理:表面清理应按工艺要求选用喷砂、抛丸、滚筒、酸洗或其他方法。清理后的不锈钢锻件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不锈钢锻件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及深宽比按相应锻件技术标准规定;采用酸洗清理时,酸洗溶液应按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定期化验和更换。不锈钢锻件不允许酸洗过度。
每批不锈钢锻件必须进行“首件三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生产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工序检验员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锈钢锻件加热炉温度的控制、锻造操作情况进行监控,并定期抽检锻件的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
不锈钢锻件(或坯料)经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应在工序卡或记录卡上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合格证应由检验部门按有关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填写和签发锻件合格证。
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不锈钢锻件,应隔离存放,并交质保体系的不合格品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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